阳光明媚,春意盎然!在这播撒希望的季节里,都匀市人民法院向全市人民致以春天的问候!
近年来,都匀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7.23%和17.2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91%,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都匀市的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加强执行工作,成功执结福海房开公司案件,为82户名申请执行人执行违约金共计96.54万余元。该群体性案件的成功执行,使这一群体性涉法涉诉上访事件得以顺利化解,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来,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标的1.03亿余元。
--积极稳妥审理好行政案件,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12月8日,独山县公安局局长出庭参与应诉,有力地体现了司法公信。同时,到独山跨区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检察机关”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此举得到了驻独山县的省人大代表高度评价。一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件,审结件;受理行政非诉案件4件,审结4件。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慎处理聚鑫行、汇信行、中鑫民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出从重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加强宣传等工作建议获得市委采纳,通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危险驾驶专项整治活动”,危险驾驶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35.42%,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良好好转。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件,审结件。
在做好打击犯罪的同时,都匀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说理教育,促使其认罪悔罪,尽量适用轻刑和非监禁刑,积极致力于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使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增加社会正能量。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
--围绕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做好立案信访和接待工作,委托诉前调解纠纷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72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程序遴选产生员额制法官32名,组建刑事、民商事、行政、人民法庭审判团队和执行警务团队,形成扁平化的审判管理新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调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共有篇宣传信息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有效宣传我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一年来,院机关党委分别荣获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民商事审判团队、司法警察大队、人民法庭团队等荣获全州法院先进集体,平浪人民法庭在全州法院系统考核中荣获第一名;全院涌现出了刘红颖、张元正、何德慧等全省、全州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巾帼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30余名先进典型。
一年之计在于春,都匀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不用扬鞭自奋蹄,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履职,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争创新的辉煌,让公平与正义遍布匀城。
——责任校对:邓少举总编审:石仁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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