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号)文件要求,按照中石油等主要供气企业与燃气企业签订的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约定—年供暖季气量结构和价格上浮比例,综合LNG价格大幅上涨等客观情况,合理疏导气源采购成本,促进天然气稳定供应,根据贵州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工作要求,对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年冬供期间都匀市城区非居民用气价格进行审核。现就你公司调整都匀市城区非居民用气价格(以下简称非居民用气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现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由当期气源预测加权综合采购价格加现行非居配气价格构成,都匀市城区非居民用气价格为3.43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自年11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精准落实价格联动配套监管制度。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要在科学、客观研判天然气需求量的基础上,切实优化气源采购渠道和结构,最大限度控制采购成本。
(二)认真做好偏差结算工作。在本期调价供应结束后,燃气企业要做好实际气源采购价格与预测值偏差结算工作,可在下一联动周期进行补偿或对冲。贵公司应妥善保存气源采购交易记录、账簿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反映气源采购金额,为偏差结算提供基础支撑。
(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贵公司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幅度执行降价政策,不得推迟执行时间和截留降价额度,妥善做好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抄收和气费结算工作。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价格要继续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一、二档算数平均水平和联动后非居民用气价格中的较低价格。
(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益、提升服务,切实增强用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
(五)认真做好信息公开。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应通过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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