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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调整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

来源:都匀市 时间:2017-10-27

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着力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满意度,都匀市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不断提升老年人优待水平和生活质量,积极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4月10日,该市出台文件及时调整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据了解,此次调整发放该市作出如下规定:现执行的岁老人元/每月补助标准不变。把农村、城镇居民90岁至99岁老年人给予津贴补贴的年龄放宽到80岁以上,高龄津贴实行二个年龄段不同发放。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非财政供养的80岁以上老年人发给生活补贴,其中:80-89周岁每人每年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1元,百岁以上每人每年发给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该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实行村(社区、居)、乡镇、办事处、市老龄办“三级审批”,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同时,建立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发放信息库,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政务公开栏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据悉,截止年12月底,都匀市共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人,其中:80至89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人,90至99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人,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14人。

来源:都匀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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