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公示
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都匀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研究,拟对杨秀清、李雷、黄健三位同志为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杨秀清,男,年05月23日生,贵州省都匀市人。
李雷,男,年06月13日生,贵州省都匀市人
黄健,男,年11月11日生,贵州省都匀市人。
杨秀清事迹:年3月15日下午13:40分许,余某某在都匀市百子桥河边不慎失足落入冰冷的河水中,并不断被河水往下走冲。危急时刻,杨秀清脱下厚重的羽绒服跳入水中,全力将女子拉上岸,后该女子获救。
李雷和黄健事迹:年7月20日上午10:30分许,李雷在剑江河观澜轩河段听到有人大声呼救,他朝河里看去发现在离岸边约20米距离的河里有一名男子溺水。为了帮助溺水男子,他先是抛竹竿给溺水男子,竹竿被河水冲走后,他又跳入水中游到溺水男子身边使劲将其往河岸上拉,最后在也跳入水中救援的黄健的帮助下,将溺水男子成功救上岸。
本次公示自年9月3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都匀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反映。
联系,(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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