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匀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都匀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将有序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丰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全文如下:关于开展都匀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匀市教通〔〕19号
都匀市域内相关单位、企业、景区、场馆: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8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关于支持和鼓励发展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81号)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市研学旅行工作,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丰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评选首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都匀市范围内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知名企业、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影视艺术体验基地、运动拓展基地等,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都匀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
二、申报条件参评基地(营地)须符合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相关要求,具体评选条件见《都匀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查看。三、申报程序(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于年4月15日统一向市教育局相关科室递交申报材料及《基地申报表》或《营地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查看。(二)组织评审。市教育局会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及实地勘查,对照《都匀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有1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即不予评审通过。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查看。(三)公示及授牌。对评审通过的基地(营地),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将在有关平台上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联合发文公布并授牌“都匀市研学旅行基地(营地)”。都匀市域内,已经由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联合认定授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基地(营地),可直接书面申请为都匀市中小学生研学旅基地(营地)。(四)动态管理。实行可进可出的评估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反应不良的单位,予以整改通报或取消称号。四、建立基地(营地)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研学旅行实施情况和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对授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审核一次,审核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对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学校及家长投诉较多或满意率在80%以下的基地(营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摘牌退出,性质严重的纳入信用“黑名单”。
联系人及市教育局:罗国庆联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刘元元联系市教育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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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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