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01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0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01〕1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01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01〕3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01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教〔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01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为75名,均安排为中央“特岗计划”,其中:初中“特岗计划”13名,小学“特岗计划”6名,均用于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教师,具体指标分配详见《惠水县01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鉴于我县实情,01年我县暂不实施地方“特岗计划”招聘。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我县01年“特岗计划”的岗位安排见《惠水县01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考生录取后按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签约,为便于统筹管理,聘用合同签订后,岗位不再更改。
(二)招聘的教师全部安排在我县各镇(街道)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三)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惠水县关于规范01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学科对应学历专业的统一界定》。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五)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01年6月7日至01年8月15日。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10号)等文件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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