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托圈)
政信项目催收血泪史:
晚了1个月的利息+得不到反馈的沟通+半年间的2次受益人大会+始终得不到执行的延期还款计划+历时近1年的一审已胜诉+先解封部分查封土地后还钱+解封土地后再次失信违约······
政信类信托又被称为基础产业类信托,一般涉及的项目多是政府的基建项目,且最终债务人多为地方政府。无形中,它是一种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金融活动。
近日,中泰信托发行的政信项目“弘泰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却一而再出现延期。
弘泰11号“深陷”贵州
该信托计划的融资方为:贵州清水江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都匀经济开发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6月其经历过一次股东变更,之前的股权结构为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3.33%)、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6.67%)。
担保方为:黔南东升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黔南东升发展为州级国有平台公司(由都匀经开区管委会直管),年11月,获得AA信用等级评定,发债信用等级为AA。根据天眼查信息,该公司股东包括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都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持股34.73%)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5.27%)。其中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AA级融资平台,根据公开市场信息,年末有息债务为.90亿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3亿元左右。
债务人为: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都匀经开区管委会)
资金用途: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清水江城投因代建都匀经济开发区11号路(西段)道路项目形成的对都匀经开区管委会的应收账款共计7.27亿元。
信托规模:2.亿元(共分8期成立,到期日从年7月1日到年8月26日。)其中涉及自然人投资者:82人。
风险管理措施:
(1)应收账款转让:中泰信托与都匀经开投、都匀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清水江城投将其代建“都匀经济开发区11号路(西段)道路工程项目”形成对都匀经开区管委会应收账款共计约7.27亿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泰信托,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2)债权转让方清水江城投的补足义务:清水江城投与中泰信托在《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中约定,若债务人都匀经开区管委会未在该合同约定的支付日向中泰信托足额支付其应付款项的,则清水江城投需就债务人在该支付日应付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资金补足;
(3)黔南东升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为都匀经开区管委会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溢价款的偿还义务及清水江城投的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同时项目有三大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都匀经开区管委会的财政收入,都匀经开区管委会应支付给都匀经开投因代建“都匀经济开发区11号路(西段)道路工程项目”形成对都匀经开区管委会共计7.27亿元的应收账款。第二还款来源:清水江城投的经营收入。第三还款来源:黔南东升的经营收入。
项目成立于年,从当时的情形来看,还款来源较为充足。
这只产品本应于年7月份陆续到期,但融资方一而再申请延期兑付,延期期间又是利率上调,又是要求法院和解。眼看离延期兑付日又过了时间,这只产品依然没有完成兑付。
违约情况及后续举措:
在第一期到期前的3个月,信托经理于年4月份进行现场回访,融资方表示对当年的资金安排还是呈乐观的态度。
年6月20日,原本铁定保证的利息突然逾期。
在信托经理不断的催促下,7月4日,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东、管委会副主任陈刚、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黄主任到访中泰信托协商,提出7月24日清偿6月20日利息(7月24日支付了利息,但晚了一个月),但针对本金如何偿付,只说了延期支付1年,并无具体的方案。
此时,离首笔本金到期日7月7日就只有1个工作日(7月6日和7月7日为周六和周日)。也就是说在到期的前一个工作日才通知信托公司本金还不了,要延期一年,还无具体兑付方案······
此次突然违约事件,不仅给众多投资人带来巨大的损失,也损害了贵州省、黔南州和都匀市在金融市场的口碑和声誉。
后中泰信托只得紧急采用司法手段来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年7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立案。后历经几次庭审,克服疫情困难,上海金融法院于年6月24日,出具一审《民事裁判书》。诉讼花了近一年的时间。
判决书显示:中泰信托胜诉,清水江城投偿还中泰信托相应款项,黔南东升发展对清水江城投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为期近一年的诉讼中,中泰信托多次派项目组成员进场催收、公司高管到当地与州政府领导沟通相关还款方案,包括部分投资人也与项目组成员一起去现场催收,疫情期间,项目组成员仍保持与当地经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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