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探索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新模式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重要作用,有效保障民生底线,都匀市积极探索“救急难”新模式。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医疗救助金万元救助贫困医疗对象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5.43万元救助困难人员人。
一是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急难对象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
二是建立急难对象认定机制。救助机构及时对急难救助对象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救助管理部门核实实施。对情况紧急的,予以先行救助,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三是建立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机制。依托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统一设立受理“救急难”救助申请窗口。建立急难救助“首问负责制”以及受理、分办、转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对单个救助管理部门难以解决的急难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并研究实施综合救助措施。
四是建立急难救助社会力量参与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鼓励公益慈善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急难救助。建立救助信息需求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急难救助。筹集“救急难”专项资金,拓宽急难救助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巧引入到社会救助。
五是建立急难救助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急难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将举报投诉渠道、“救急难”事项办理过程和救助结果等进行公布,确保“救急难”工作公开透明。加强对急难救助的监督检查,确保“救急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实施。将“救急难”工作纳入政府社会救助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进行绩效评估,纳入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纳入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范围。加强救助管理部门内部层级监督,采取领导包片督查、对重点急难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等方式,切实加强“救急难”工作的监管。
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年第26期
作者:都匀市委改革办
实习编辑:张路宏
责任编辑:彭鸧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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