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匀市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从即日起,通过为期一年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为都匀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都匀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最新要求,结合检察职能,围绕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确定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生态环境领域民生资金保护工作,坚持惩防并重原则,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重点查办危害生态环境领域民生资金安全案件,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民生资金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为确保专项活动顺利进行,该院成立了专项工作活动小组,制订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原则,时间点等,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危害生态环境领域民生资金安全、影响生态环境领域民生政策落实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民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文/杨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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