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
击
蓝
字
关
注
我
们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各级公共机构,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功能的机构可参考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贵州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公共机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3.2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3.3有害垃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电池、硒鼓墨盒、家用化学品和家用过期药品等,见附录A。3.4厨余垃圾-4-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见附录A。3.5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及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其他可回收物,见附录A。3.6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见附录A。4总则
4.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回收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要求。4.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回收和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4.3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见第5部分,管理评价指标的计分方法见附录B,计分标准满分为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需要重点抓好落实整改。5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5.1组织管理5.1.1公共机构应健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及专(兼)职工作人员,并结合实际设定垃圾分类工作目标。5.1.2公共机构应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定期组织召开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等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1.3源头减量5.1.3.1公共机构应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采取针对性、可行性措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5.1.3.2公共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5.1.3.3公共机构应从倡导无纸化办公、自备茶杯、增加配套笔芯采购比例、加大可再生循环利用产品使用力度等方面,减少生活垃圾产生。5.1.4公共机构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并组织实施。5.1.5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检查5.1.5.1公共机构人员应掌握垃圾分类投放方法。5.1.5.2公共机构垃圾容器的收集物应与分类标识相符。5.1.5.3公共机构应及时分类清运生活垃圾。5.2宣传教育5.2.1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或者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级电视、报纸、杂志简报、转载请注明:http://www.duyunzx.com/dysly/12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