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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都匀贵定荔波年特岗教

来源:都匀市 时间:2020/10/20
医院订阅哦都匀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3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实施中央、地方“特岗计划”,解决我市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年,全市安排“特岗计划”指标8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64名;地方“特岗计划”16名。

二、原则要求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要结合我市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市(不含市区所在学校)农村中小学,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我市教师队伍管理。

三、教师招聘

(一)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1)公布需求。(2)网上自愿报名。(3)现场资格审查。(4)笔试。(5)面试。(6)体检。(7)拟聘人选。(8)集中培训。(9)签订合同。(10)上岗任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规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5.在编在岗教师(含、、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年6月30日后出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拿出部分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

3.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所学专业与职位需求专业在教育部公布专业目录中属同一学科门类〈本科〉或同一学科大类〈专科〉)。

4.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规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在编在岗教师(含、、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幼儿园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年7月1日至年8月28日。

都匀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36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办发〔〕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年全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6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48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2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贵定县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按“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本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号)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拿出3个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规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5.在编在岗教师(含、、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6月30日后出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拿出部分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为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所学专业与职位需求专业在教育部公布专业目录中属同一学科门类〈本科〉或同一学科大类〈专科〉)。

  4.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规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6.在编在岗教师(含、、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幼儿园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年7月1日至年8月28日。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2:)”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年7月1日9:00至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市)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年7月10日至年7月13日。

  2.资格审查地点:贵定县教育局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贵定县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三)笔试

  县“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3),连同考务工作安排于年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政治部。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作相关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2:),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贵定中学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年6月至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年6月至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年6月至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年8月8日至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贵定中学

  3.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分,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年8月17日。

  2.体检地点:体检在医院进行。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年8月26日前。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

  六、政策保障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教育局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县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局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于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教育局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贵定县教育局。

  (六)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八)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黔南州教育局:-、

  贵定县教育局:-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市)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贵定县教育局、中共贵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贵定县财政局、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1.贵定县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荔波县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36号)、《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办发〔〕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荔波县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此研究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原则

  (一)招聘计划25名

  中央“特岗计划”教师20名,其中乡镇初中4名:英语1名、物理1名、地理1名、数学1名(为“硕师计划”毕业生);乡镇小学(含村小)16名:英语8名、音乐2名、体育3名、美术1名、“综合岗位”2名;

  地方“特岗计划”教师5名:村级幼儿园5名(其中“综合岗”2名)。

  (二)“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所有职位均实行定校定岗招聘,具体计划详见《荔波县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定校定岗)》。

  “综合岗位”仅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及《黔南州年特岗教师第一阶段招聘各学段各学科对应专业范围规范》确定)。

  5.在编在岗教师(含、、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荔波户籍或荔波生源地的幼儿园教师。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6月30日后出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中专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美术、体育、舞蹈、艺术及相关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所学专业与职位需求专业在教育部公布专业目录中属同一学科门类〈本科〉或同一学科大类〈专科〉)。

  4.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幼儿园及以上学段学前(或幼儿)教育、音乐、美术、体育、舞蹈、艺术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暂未取得幼儿园及以上学段学前(或幼儿)教育、音乐、美术、体育、舞蹈、艺术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范围为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及《黔南州年特岗教师第一阶段招聘各学段各学科对应专业范围规范》确定)。

  6.在编在岗教师(含、、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幼儿园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岗前培训-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年7月1日至年8月28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年7月1日9:00至年7月3日24:00。

  2.报名路径: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2:)”

  3.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

  1.资格审查时间:年7月10日至年7月13日

  2.资格审查地点: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室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持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查用: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网上自行打印)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我县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2:),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荔波县第二中学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年6月至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年6月至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年6月至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年8月8日至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月12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1.面试时间:年8月12日上午9:00至当天所有人员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荔波县第二小学

  3.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分。面试试题、方式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4.考生总成绩于年8月14日后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年8月18日。

  2.体检地点:医院(临时抽签确定)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位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生进行入职审查。

  入职审查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未位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职审查,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职审查人员。

  入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职审查合格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八)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县教育局按原定校定岗计划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年8月26日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聘用学校安排好住宿,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政策保障

  (一)县级财政部门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级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转聘入编及工龄、教龄的计算,不再执行试用期。

  (三)取得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接转入编后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六、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按照(人社部发〔〕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局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于年9月20日前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三)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到位;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县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有关部门。

  (五)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招聘过程中,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号)和州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防控方案、预案,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考生根据上述要求提前作好疫情防控准备。

  (七)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黔南州教育局:-、

  荔波县教育局:-、

  荔波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市)有关部门投诉。

  荔波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组:-3606

  本操作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荔波县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定校定岗)

  (联系人:谭友国莫伟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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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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