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匀市公安局小围寨派出所民警运用公安“数据警务”对辖区酒店、宾馆等场所进行精准管理巡查中,发现一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到酒店登记入住,经工作,于10月22日将该男子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年10月19日,男子杨某为自己和朋友在都匀市一酒店开房,在工作人员要求杨某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时,杨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和另一个身份证交给服务员登记了两个房间,酒店服务员未经认真核实为其办理了入住手续。
都匀市公安局小围寨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使用的身份证人员已被列入死亡注销户口人员。10月22日,杨某再次在都匀某宾馆使用他人身份证入住时,民警赶到宾馆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杨某最终承认了用捡来的他人居民身份证登记入住的事实。
小围寨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审讯室内杨某后悔不已:“没用于犯罪,只不过用于登记入住,却换来10天的行政拘留,不值当。”同时,民警对涉事酒店因未严格按规定核对、登记入住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仅限于本人使用的证件,假如捡到或者手中有他人的身份证,请务必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利用他人身份证上网、住宿、办证的行为不可为,后果将是面临法律制裁!切记!
来源:都匀公安
小编: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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