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民委公示了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贵州省共有9个地区和3个单位入选,其中,我市上榜。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地推荐,国家民委组织评选,现对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子邮箱:mztjcjgongshi.转载请注明:http://www.duyunzx.com/dyscz/13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