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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分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

来源:都匀市 时间:2017/8/1

本着“让更多人接受更好教育”的目标,按照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及深化改革的总体安排,都匀市加快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以“优质、共享、均衡、共进”为主题,通过科学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中分批推进学校集团化办学,以组建教育集团为主要举措,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构建区域内学校既可资源共享、课程共研、师资共用,又有特色发展、个性彰显的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新模式,切实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迫切需求。

解读

据了解,从年起,都匀市教育集团组建模式先由“协作型”教育试点过渡到“紧密型”。其中“协作型”教育集团试点就是以优化组合的方式,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市学校与乡镇学校组建成教育集团,由一所城区优质学校作为牵头学校,集团内部成员学校法人、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独立。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同步、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教育集团成立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成员学校校长为集团理事,理事长对集团的正常运行负总责;市教育局选派1名机关干部作为集团包保责任人,协调相关各项工作。“紧密型”教育集团试点就是由一所优质学校为集团总校,校区挂集团学校校区校牌,总校校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校区负责人由集团总校在副校长中选派,以“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运作方式,实行人事、经费、教学、资源配置、考核奖惩等统一管理模式。

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都匀市将统筹资金下拨给每个教育集团5万元作为教育集团启动经费,各成员学校按不少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作为教育集团运行经费,年末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等级对教育集团进行奖补。同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小知识

集团化办学是指在一个核心机构或品牌学校的牵头组织下,依据共同的办学理念和章程组建学校共同体,在学校规划、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与设施使用等方面实现共享、互通、合作、共生,进而实现共同体内优质教育资源品牌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集团化办学的特点是通过集团形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发挥辐射作用,有利于各成员学校的教育水平的提升。其着眼点在于提升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缩小区域内的校际差距。同时,加强集团内的校际沟通,拓宽学校的教育视野,促进学校的优势互补。它是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路径;是体现“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府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专业引领、引导自主办学、聚焦内涵发展的创新探索。

来源:黔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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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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