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来到都匀市云宫花城附近的某家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点,以顾客的名义对店主进行了咨询。“这一款电动三轮车,最快可以跑到50公里/小时,载人拉货都可以,目前卖的最好的就是这一款。”店主告诉记者,他们家的电动三轮车从多元到多元的价格不等,有半封闭也有全封闭的。而对于电动汽车样式的四轮车,价格则要上万元。店主还表示,如果诚心想要,他还可以联系厂家装配各种型号的车辆。
“这一类车辆需不需要上牌?”当记者向店主问出牌照的问题时,店主连忙摆了摆手称:“不用上牌,都没人上牌,就算你自己想上牌,交警也不会给你登记。人人都是无证跑的,而且很多人买车拉货都没人管,你买回家让你爸开,又不拉货,交警怎么会为难你呢?”说着店主指向门外并告诉记者,街道上一排店铺都是卖电动汽车的,他在这里卖了很多年,从来没听说哪家卖的车可以上牌。
当记者询问店主,不上牌上路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时,店主并没有正面回应,只是声称:“……只要你不是开到市中心乱停乱放,不做商业用途……”此时,一位“老年代步车”的车主到店里修车,据该车主介绍,他的“代步车”在这里买时是元,已经买了半年了,回来维护一下。车主还告诉记者,他买了代步车后,自己将车辆改装做成了封闭式,可以拉一个人,而且半年来都没有上牌,也并没有受到交警方面的处罚。经过20分钟简单的体检与维修,该车主再次骑上他的电动三轮车,并拉上了自己的儿子,驶向了都匀市剑江中路。
挂着“老年代步车”字样的电动汽车,实际上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禁止上路 代步车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于“电动老年代步车”上路是否合法,法律上又作何解释呢?记者查询了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的规定:机动车上路均需上牌。“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这里所说的动力应当是机械、电力等动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
那么,按照机动车必须上牌的原则,老年代步车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匀市交警大队对此给出了答案。“对照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市面上的所谓‘老年代步车’的电力驱动、没有脚踏装置、时速、质量及外形尺寸都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的规定,所以原则上应当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根据国家规定,老年代步车并不在国家承认的可上牌机动车范围内,所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这一类车是禁止上路的。”市交警大队陆毅警官介绍到。
当然,老年代步车并不是全都不合法,陆毅补充说到:“考虑到弱势群体,国家是允许老年代步车生产与使用的,但是就市面上现有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几乎都是不合法的。”他告诉记者,针对电动老年代步车已经存在的事实,国家有关部门也对其指标作出了规定,按照国家标准GB-《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一是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二是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三是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瓦;四是蓄电池电压不大于48伏;五是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六是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小时。只有符合以上的标准才可以按非机动车认定,不用上牌。
“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老年电动代步车产品应该是从原先的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产品的设计更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的驾驶习惯。目前,也只有东部发达地区生产投入使用的老年代步车符合标准。”陆毅告诉记者,在贵州市面上的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其本质根本就是电动三轮、四轮车。别说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基本上所有车辆都可以跑到四五十公里/小时。而且大部分车辆都被会车主拿来载人拉货,完全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据了解,很多电动汽车商家将电动汽车称为“老年代步车”销售给老年人。但实际上电动汽车和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代步车”从外形和安全系统上完全是不一样的。不少老年人听了商家的忽悠,结果买了车子后上路后被交警抓。所以交警也提醒大家,在购车时一定切记,无论是“电动三轮车”还是“电动汽车”都不是“老年代步车”。
平桥附近随处停放的全封闭电动三轮汽车。
标准不一执法监管面临困难重重那为什么工商部门与交警部门不对这类车辆进行严厉的查处呢?其实,鉴于黔南州“老年代步车”多次出现非法上路、并用于商业用途等情况出现,交警部门联合工商也早在数年前就多次开展查处监管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这一类电动车销售行业十分庞大,“代步车”的车主也多如牛毛,造成了执法部门屡禁不止的情况出现。
如何能够解决这类车辆的查处,进一步解决“老年代步车”无证上路造成的交通隐患问题呢?当提到这个问题时,交警部门回应,目前造成“老年代步车”屡禁不止的原因分别出在是“源头”与“去路”上。
“这一些电动车虽然不符合《电动车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但是生产出的产品质量确实符合国家标准的。因此,只要他不上路,只是在自家院坝或是在乡道行驶时,都是合法的,所以工商不能禁止生产、销售此类车辆。”据工商部门解释,此类电动车生产之时并没有规定特定的使用人群,国家也很难干预车主的具体人群。因此,如果只是当成一个产品来看,此类车辆在产品的安全生产方面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另一方面,如果无法取证销售者欺骗消费者车辆无法上牌的情况,工商部门也无法进行惩处。毕竟,只要该车辆不开上省、县道路,而是只在乡村公路或是自己院坝里行驶,是不需要强制上牌的。
“其实,即便是取缔了市区所有电动三轮四轮车的销售点,市民真要想买还是十分容易的。”据陆毅介绍,他们在查收非法运营的电动三轮车时,绝大部分的销售来源来自于网上,“如今网上购物十分方便,加上物流业发展,即便是大型货物也可以进行跨省销售。而且在网上交易车型可以自行选择,价格也更加便宜。”也正式因为这一系列的原因,成为了“禁车”之路上的又一困难。
据了解,由于此类车辆既不符合机动车上牌名单,又不符合非机动车配置标准,却符合国家生产合格标准,所以,交警部门处理这些车辆时,一般都是予以警告并开罚单查收车辆,待车主缴纳罚单后认领。但是,考虑到此类车辆的特殊性,交警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遇到困难。“虽然有人利用‘老年代步车’名头做商业用途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是老年人、残疾人也占此类电动三轮车主中很大一部分。如果要按照交通法查处,那么就会涉及到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如果要区别对待,那么又不符合规定。”陆毅告诉记者,交警部门也曾打击过这类无牌车辆,禁止一些人利用“老年代步车”的名头做商业用途,在查处期间成效也相对显著,但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全面禁止的工作一直无法进行。随后,陆毅也表示,随着国家对机动车上牌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今后,他们对于这一类违法车辆的打击力度也会越来越大。
“其实许多老百姓并没有错,也有不少车主愿意上牌,只是苦于车辆不符合上牌标准。我觉得当务之急,应该是在统一标准上下功夫。”对于黔南州“老年代步车”的目前状况,都匀市交警大队作出了回应:目前,东部发达地区经过完善相关规定,打击非法车辆等手段,迫使部分厂家转型生产符合电动车标准的老年代步车,但是在贵州,这类车的生产、销售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所以想彻底解决这类问题,还是要尽快完善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与使用的标准,并将三者统一化,不要生产出的商品质量合格,但不符合使用标准,禁止上路。这样才能最大化地保护老百姓的利益。
来源:黔南日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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