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工作的通知》(黔文旅办发〔〕4号)要求,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展黔南州乡村旅游重点村评选工作,确定了拟入选黔南州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黔南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书面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并同时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年3月16日至年3月18日
联系人:邵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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